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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奖”申报开始

作者:admin    发布于:2021-03-26

 

去年12月,“全国首届重点高新技术企业颁奖暨高科技产业发展高峰论坛在石家庄正定召开,上海隧道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国家工程中心有限公司和书香门地(上海)美学家居股份有限公司3家上海市高企作为行业内的优秀者、佼佼者,经过地方推荐和专家评审等层层选拔,荣获全国首届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奖。

2021年度的“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奖”也将如火如荼地开始申报啦,无论您是民营企业或是国有企业,任何性质的企业都欢迎您的积极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关于申报2021年度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奖的通知

 

根据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2019年修订发布的《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奖励办法》和《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奖励实施细则》,对在各行业或领域内,通过不断科技创新取得重大科技成果和良好经济效益、发展前景好的的高新技术企业授予“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奖”(简称重点高企奖)。具体通知事项如下:

1、重点高企奖是“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的奖项之一,该奖是经国家科技部和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由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设立的(国科奖社证字【2002】第0080号)。重点高企奖今年继续由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高新技术企业分会(简称高企分会)组织评审。

2、重点高企奖的推荐、评审和授奖实行“科学、独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奖过程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

3、重点高企奖评审范围是:拥有稳定的科研团队和科研投入、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强,在国家新兴战略产业和行业发展中具有引领、带动和示范作用的高新技术企业。

申报条件

(1)本奖项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依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认定的2020年底前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2)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保问题。

(3)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高新技术企业政策规定的I类自主知识产权(双软认定企业不少于 20 件授权软件著作权)。

(4)主要产品(服务)在本行业中具有引领地位和较大影响力。

(5)近两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年均增长率一般应超过10%。

(6)拥有省级以上研发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重点实验室等)。

(7)近三年销售收入平均每年增长一般应不低于20%,纳税总额平均每年增长一般应不低于10%。

(8)近五年主持制定过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

(9)近三年企业主要科技成果,原则上至少有 1 项需经过省部级或国家一级社团的科技成果评价。

申报程序

(1)由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填报《申报书》。对《企业信息表》中各项提供的证明材料可附后一并寄出。文字叙述应简洁,数据应准确、真实。

(2)企业申报材料将汇总后由上海高企协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审核并推荐给中国高企分会。

(3)重点高企奖评审由高企分会组织科技、企业和政策研究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在其官网公示。由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举办颁奖大会,颁发获奖证书,并通过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官网、媒体向社会公布获奖名单。

申报时间

请各企业于2021年5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A4纸胶装成册)报送至上海高企协会秘书处,逾期不再受理。

请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高企协会邮箱,其他附件无需上传电子版。电子邮箱:sh_gqxh@163.com

 

如需申报附件请添加联系人微信

联系人:梁嘉瑜

联系电话:021-64457831 15618706898

联系地址:静安区江场三路76-78号聚能湾大厦9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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