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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关于开展2020年度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年报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发布于:2021-01-22

 

上海市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含入库培育企业)请注意,近日,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已组织开展2020年本市高新技术企业火炬统计工作,通知须知如下。

  • 填报时限

“企业统计年报”填报日期:2021年1月1日——2021年3月31日;若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时间在填报截止日期后,可向受理点提出书面延期申请,但最晚不超过5月10日。

“高企发展年报”填报日期:2021年1月1日——2021年5月31日。

  • 填报对象

高新技术企业:本市近三年(2018-2020年)认定或在籍的有效高新技术企业。

入库培育企业:本市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企业。

  • 填报方式

企业填报:企业通过科技部火炬中心系统登录“单点登录平台”,高新技术企业选择填报《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入库培育企业选择填报《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企业按步骤完成企业统计年报,企业在填报数据时,如出现系统提示错误必须修正,如果系统出现警告必须提交情况说明。

部分企业报送纸质报表:2020年度企业销售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高新技术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后,需打印《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纸质报表一份,加盖公章签字后,报送区科委;销售额不到2亿元人民币的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报表。

  • 注意事项

1.企业无法登陆处理方法

企业如遗失登录“单点登录平台”账户和密码,请点击登录页面下方的找回密码。企业账号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用户名)和管理员手机号重置密码,个人账号通过本人手机号(用户名)重置密码。如无法通过企业账号管理员或法人手机找回密码,请点击登录页面下方的企业账号申诉,根据提示重新获取密码。

2.请企业仔细检查并确认填报中R&D占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科技人员数等指标符合高企认定条件。

3.连续两次未填报年报的企业将直接取消高企资格。上一年度未提交《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而被冻结账户的企业需向区科委书面提交情况说明后处理。

   

如果您在填报过程中有困难或问题,可联系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咨询,联系电话:021-64457831

注:原文通知及通知附件请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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