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会长单位
核工院是在党中央第一代领导核心的关心下建立起来的,始建于1970年2月。2007年5月,从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整建制划归国家核电技术有限公司。拥有甲级工程设计等一系列资质,主营业务包括工程设计、设备设计、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设备采购、施工管理、调试指导、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等。获得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HSE管理体系认证,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核工业先进集体、市核电先进集体、市厂务公开先进集体、市职工最满意企业、上海市文明单位等荣誉。